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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宅与公寓有区别?秦兵律师团队教您甄别

2022-05-18 17:56:14 来源:全球经济导报网

买房置地对于我国大部分人来说是人生中的大事,对于当下大部分人来说,如今的住宅价格可谓是昂贵的,购买如此昂贵的“商品”,业主们一直小心谨慎至极,但仍有开发商会为了一己私利想方设法的欺瞒业主,比如在业主按住宅来买期房的条件下欺骗业主,等到临期交房,业主才能得知自己在房管局备案的是公寓。

开发商宣传是住宅,实际上是公寓的情况屡见不鲜,这算不算是一种欺骗呢?

首先,要从公寓二字说起,在全国各地房产领域里,公寓的性质实际上是不同的,有的地方是承认公寓这样一种土地/规划/房产类别,他们模仿国外那些住宅楼设计,小区小,底层是会所,相对来说,不像小区,公摊偏大一般,处在比较热闹的商圈,是它与住宅的区别,这种公寓在法律上与住宅没有区别,但有的地方并没有公寓这样的概念,要么是70年住宅,要么是40年,50年。在这种地区,公寓经常是商改住的代名词,与住宅区的区别就很大,涉及业主的各种居住条件都被大打折扣,在此两种情况以外,还有人才公寓,全国各地有人才公寓这种专门的土地房屋规划用途,大致上会和城市政策有关系,目的是为了吸引人才,在此目的上,就要给出各种优惠与扶持,但相应的会有这个房子在多少年内是不可以转卖,要求业主在此城市工作一定年限等等的要求。

根据以上对公寓的分析,秦兵律师事务所建议您,当业主遇到开发商宣传是住宅实际上是公寓这样的情况时,首先,要拿着购房合同去过户大厅窗口询问,问清自己所购买的公寓到底是70年还是40年还是50年?如果是70年就和一般住宅没有区别,如果是50年属于被欺瞒现象,如果是人才公寓,就咨询一下人才公寓的政策限制,再分析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,开发商一些不负责任且具有欺瞒意义的行为,十分的普遍,所以建议业主在购房之前询问清楚自己所购买的住宅具体情况,若不慎购买,跌入开发商的陷阱,建议业主,迅速联系专业律师团队,听取律师团队给予的建议,维护自己的权益